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8日( 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乐平市塔山工业园环境监控大楼 、邮编:333300 联系电0798-6832269
项目名称 | 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坝首村 |
建设单位 | 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工程管理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平共产主义水库坝首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5′24〞、北纬29°13′08〞。项目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大坝加固、溢流坝整治、灌溉发电及放空隧道洞加固、附属工程施工等。项目总投资1350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6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6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施工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工期和配置环保设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影响。 (二)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如因管理不善或超标排放导致投诉纠纷,建设单位必须立即停止建设。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砂石料料场围挡、物料堆场覆盖,减少扬尘、废水、施工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水设废浆沉淀池,沉淀池澄清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