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平市大连医院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DSA)在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存在辐射环境违法行为。
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于6月12日联合乐平生态环境局对该院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院立即停止DSA设备使用,待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启用,并现场对该工作场所进行贴封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