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清风正气,丰富党员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推进我市廉政文化建设,全力打造瓷都廉政文化品牌,着力营造崇廉尚洁、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在2-3月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作品主题
以“感恩奋进建好试验区 、风清气正打造国际瓷都”为主题,用书法、绘画作品传播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念,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专职、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含离退休纪检监察干部)征集。
三、作品类别
书法、绘画。
1.作品规格
(1)作品尺寸45cm×70cm 380件(竖向山水画160件,竖向花鸟画160件,竖向字100件);
(2)作品尺寸100cm×300cm 30件(横向山水画)
(3)作品尺寸97cm×180cm 20件(竖向花鸟画)
(4)作品尺寸70cm×180cm 40件(横向字)
(5)作品尺寸69cm×138cm 10件(竖向画)
(6)作品尺寸69cm×69cm 30件(斗方、画)
(7)作品尺寸210cm×400cm 1件(横向画,井冈山主题)
2.书画作品请勿用红、黑等深色纸,书法作品中草书、篆书等书体需另附释文。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体设置优秀组织奖,个人设置一、二、三等奖,由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专业人士组织评选;获奖作品均颁发相应奖项荣誉证书。
征集的书画作品将择优在市美术馆集中展出,在瓷都廉政网和“瓷都清风”微信等刊登;并报省纪委省监委,届时将在江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集中展出,并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廉洁江西”微博微信和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等刊登。
五、有关要求
1.为保证此次廉政书画征集活动的成功举办,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丰富形式,充分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力争多出优秀作品。
2.征集的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作品不得含有涉及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向本活动寄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因作者个人违反上述条款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该作者本人承担。
3.凡报送作品,请勿装裱,勿投复印件及照片。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电话、详细地址及邮编(正楷写清,以免误读)。请于2020年2月25日前送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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