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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普法办关于转发《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2:28 访问量:


各县(市、区)普法办、市直机关普法办、新法制报社景德镇记者站: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现将《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的通知>》(贛普法办字〔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在相关时间节点前报送相关作品至市普法办工作邮箱:jdzpfb@163.com或1219802531@qq.com,所有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内容,附150字以内文字简介,并严格按作品时长要求报送。

联系人:王森    

联系电话:8583186

附件: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的通知

景德镇市普法办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普法办字〔2020〕3号

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的通知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新法制报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重要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文化作品讲好江西疫情防控法治好故事,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依法防控疫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普法办决定面向全省征集防控疫情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

二、征集主题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三、时间安排

1.各地各部门防控疫情法治文化作品分3批选送:第一批3月10日前,第二批3月31日前,第三批4月15日前。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将及时择优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主流媒体推介。

2.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可持续选送作品,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在我省防控疫情取得最终胜利后,在所有作品中评选出“疫情防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在江西普法网、法治江西网、江西法制网及有关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

3.所评出的法治文化作品制作成作品集刻录光碟,书画作品在全省12.4宪法宣传周举办专场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展,微动漫、微视频纳入今年第十七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范围。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

1.应征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2.应征作品注重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防控疫情法治好故事;注重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创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3.应征作品均须为个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相关责任。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必须于作品中标注来源。

4.出于普法公益目的,省普法办对所有选送作品拥有修改、采用和向上级组织报送等权利,不另付酬。

(二)形式

1.微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附文字简介。

2.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附文字简介。

3.书画: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4尺整纸,草书、篆书应另附释文;水粉、水彩、油画、漫画等绘画类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以JPG格式图片投稿,附文字简介。

五、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请发送到邮箱2498269166@qq.com(省普法办)和18587106@qq.com(新法制报社),所有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内容,附150字以内文字简介,严格按作品时长要求报送。

2.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各选送20件,即日起分3次选送,总数不超过上限。作品征集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联系人:

廖  丽(省普法办),0791-87709072

徐晓勇(新法制报社),0791-86847730

江西省普法办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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