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景府办字〔2020〕35 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有2项,完成情况如下:
一、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同时,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积极主动作为,将整治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建制村,加大协调落实力度和督查通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分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今年,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市承担了50个建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其中乐平市、浮梁县各19个,昌江区8个,珠山区4个。为把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同时,每周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度进行调度,建立通报制度。针对各县(市、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3、协调推进整治工作。为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整治工作,今年,市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在市环委会和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农村污水整治工作。同时,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共争取并下发中央资金873.8万元用于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2017年至2019年底我市累计完成73个建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任务。今年,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开展了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5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现已完成。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等3个涉农县均已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批复印发。
4、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对各自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动态更新,重点是全面摸清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经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灌溉等用途明确的处理情况。目前,我们基本掌握了辖区内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范围、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与改厕工作统筹推进等情况,按照“一村一档”在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档案。
5、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地核查工作。今年9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赴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地核查工作。同时,对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十三五”期间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及收集情况进行评估。此次实地核查主要是按照《省新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一定比例的行政村进行实地核查。我局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查看了抽查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情况,包括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情况以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收集率等情况。
6、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第一时间下发了《景德镇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排查方案要求会同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成果,全面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问题进行摸排,着力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立即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查工作,目前我市3个涉农县(市、区)已经完成排查工作,并形成了县级排查清单,经我局会同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实地审核上报市级清单给省厅。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
202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当前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形势分析
截至今年11月底,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质优良率为98.2%。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环境综合指数列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9.7%,大气环境质量列全省第一。
(二)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2020年,我市持续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排查出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方面问题数1393个,已整改完成1376个,整改完成率98.78%。
1、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总体进展
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坚持将绿色发展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完善绿发委组织架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办公室,建立季度协调、半年检查、年度总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常务副市长挂帅、部门领导牵头的工作体系。二是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继续开展《景德镇市生态环保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排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绿色动能培育、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等方面120项年度重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各项任务有条不紊扎实推进。三是问题导向、系统治理。2020年以来、突出问题导向,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专项审计、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实施六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抓手,制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领域50项重点工程行动计划,同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共9类53项,目前已完成51项问题的整改。
2、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总体进展
根据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20年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填报表的通知》(鄱整治办字﹝2020﹞1号)要求,逐月调度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度情况。2020年,我市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共整理出200个问题,结合城市“双创双修”、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利用“清河行动”、河湖卫士活动、“清四乱”、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工作,认真整改,20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为100%。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境内主要河湖监测断面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
3、蓝天保卫攻坚战工作总体进展
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排查出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数171个,已整改完成166个,整改率97.1%,对存在不达标的项目下发整改单173份,停工通知单19份,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工地进行了行政约谈和行政处罚程序,合计处罚26笔,共计74万元,其中施工单位65万,监理单位9万。积极发展智慧工地严控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问题,着力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建立数据化视频监控平台。尽量实现建筑工地视频全覆盖的监控模式。降尘措施从人工控制逐渐向智能控制的转变。采集扬尘监控数据分析扬尘管控方向,努力找到扬尘的源头,对症下药。
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各区(园区)城管局成立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区(园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其中对个别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针对省环保督察现场问题及涉环保信访清单点位,重拳打击。建立了月排查机制。每月对昌江区、珠山区、高新区、昌南新区辖区内餐饮企业排查更新,督促新发现企业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督促商户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在营业期间未使用的个别餐饮单位,城管执法人员均进行了积极引导,督促其投入使用并按期清洗,并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工商在册餐饮业服务单位共130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294家,未安装7家(部分餐饮店为新开店,正在督促安装中),油烟净化器安装率由原来的不足90%逐步提升到99.46%,并常态保持在90%以上。经对1301家餐饮单位全面排查,查出663家存在问题,已整改653家,整改率98.5%。
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全市11个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督促天新药业、富祥药业、景焦能源、乐平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开展VOCs治理方案编制和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审核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并开展VOCs治理帮扶指导,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及14家涉VOCs重点企业已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制定印发了《景德镇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小组,对全市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储油库、加油站进行了随机抽查。督促全市加油站合理安排卸油时间、推行错时加油优惠政策,8月初,我市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已全面落地。加大VOCs治理工作培训,邀请省环科院专家现场解读和宣讲我省VOCs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及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分析重点行业VOCs治理的工艺选择、存在的典型问题等,详细讲解“一企一策”编制要点,并从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等四个方面为企业做好VOCs治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调看平台视频实时监控等方式,严肃查处检测数据异常、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新国标的实施,通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督促排放检验机构依法依规通过三级联网监控开展排放检验,实时向省级平台传送检测数据并向社会全程公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及各派出机构深入物流园区、国道进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处罚尾气超标行为2起;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新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共检查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200余家。为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治理基础,我市于2020年1月9日发布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向高标准、低排放转变,目前已有464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获得牌照;组织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对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主完善编码登记手续,并对不达标机械进行环保升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景德镇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调度,2020年,我市秸秆产生量680302.19吨,秸秆可收集量482971.09吨,秸秆综合利用量459971.71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459971.71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24%。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超过了90%以上的工作目标。积极参加全省在吉安举办的秸秆综合利用现场培训交流和项目推进会,举办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的技术示范,深入挖掘推广全市秸秆农用典型模式,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户转变观念,利用“江西智慧农业12316”网络平台和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组织了相关技术培训。各乡镇建立了“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以村为基础,以村民组为单元,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开展了秸秆禁烧监督巡查。组织人员在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全年累计出动巡查8000人次,发现并制止焚烧行为300余起。
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县(区、市)均出台了禁燃放政策,全面落实了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建成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2020年以来,我市在巩固2019年禁燃禁放工作成效基础上,严格按照《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尤其围绕“春节、清明、冬至”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针对重点人员,加强社会面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巡查执法,共组织社会宣传力量17108人次,中心广场现场宣传40次,发放宣传资料34144份,悬挂宣传横幅1081条,制作宣传视频3个,查处禁放案件数2起,罚款2人,查处非法储存案件数3起,处理3人,收缴烟花33箱,爆竹245件。
4、碧水保卫攻坚战工作总体进展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我市16个乡镇级“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设立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同时,现场检查中排查出的3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成果,一是实施老南河黑臭水体整治。投入4.5亿元完成老南河截污干管新建工程、支管建设、接入截污干管工程及生态补水工程。投入8918万元实施何家桥、湖田桥、下窑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7%。投入4000万元兴建老南河瓷校水质净化站,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日,出水标准为一级A,已运行调试。二是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工程。投资7120万元的西城区截污干管沿线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源接入西城区截污干管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8%。完成投资5166万元的高新区污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管网总长约16.5公里。开工建设麻园岭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三是启动南河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投资2860万元的南河南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国控断面上游曙光晶座、陶瓷大学老校区、中景物业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管廊和三宝路沿线污水接入工程。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实施老南河蓄洪湖、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老南河截污干管工程、老南河片区支管建设及接入截污干管工程、老南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老南河综合改造项目水系连通工程及老南河综合改造项目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性措施,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西城区主要道路(瓷都大道、新风路、浮桥西路、沿江西路、金鱼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投资7119万元,目前已完工。麻园岭水系截污管、金悦小区、河西路雨污分流计划投资335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待建设完成后,可有效提升二污厂进水浓度,解决麻园岭水系清污混流直排口问题。昌南大道、珠山西路、沿江西路、海慧花园、枫林佳苑、玖域壹品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投资2400万元。目前海慧花园、枫林佳苑、玖域壹品、珠山西路已完工,昌南大道、沿江西路目前已进场施工。对污水管网普查已基本完成,正在质检及数据处理;西城区截污干管检测已完成;东城区CCTV检测已完成老鸭摊片区cctv检测项目;非QV检测已基本完成。
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以2019年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名录为基础,根据监测和溯源结果筛选出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名单,建立整改台账,并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目前我市共有6个入河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情况,根据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存在超标情况的6个入河排污口均已按计划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
5、净土保卫攻坚战工作总体进展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通过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将我市清扫保洁、垃圾转运、中转站管理等外包给专业的公司作业。我市继续强化一体化日常考核,要求公司加强日常清扫保洁、清洗。购置一批专业环卫机械车辆、设备,确保城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90%以上。2020年截至12月24日,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4.9786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为34.9786万吨,其中焚烧处理量为34.9786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020年,在新都民营陶瓷园、人民公园、森林公园、豪德广场等主要道路、活动场所、试点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在主次干道新投放分类垃圾桶10000余座、投放分类果壳箱3003座。在纳入一体化的三无小区锦绣天成、穗苑小区等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多次举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宣传,投放6组合分类回收桶站,并有一辆可回收垃圾收集车专用于运输可回收垃圾。同时与小学院校、幼儿园进行合作,用垃圾分类小游戏的方式进行科普培训,从娃娃抓起,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以学生带动家庭,学校带动社区的方式,从而带动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工作。
农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60004亩,严格管控面积2270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落实资金3352.18万元。
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先后三批次共93家企业用地纳入调查,涵盖了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尾矿库及填埋场等行业,筛选出中高关注度的地块14个并开展布点采样监测调查,目前已完成了监测分析工作并对筛选出的93家重点行业企业(含遗留地块)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待年底前完成成果集成后,可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情况。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梳理摸排工作。对辖区内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进一步摸排梳理,确定我市疑似污染地块8个,并纳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管理,并要求其开展相应的场地调查工作,目前均已录入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块的使用权人已基本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无污染地块6个,污染地块2个(其中1个地块经省厅评估确定为风险可接受,另外1个地块正在组织风险评估)。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排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违规开发利用情况排查,对2017年7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涉及用地性质变更的地块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违规开发利用行为。
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危废专项整治检查,共排查出33个问题,涉及企业27家,均已完成整改。问题主要集中在危废贮存场所不规范,化工企业未开展危废属性鉴定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类别未全覆盖等问题。启动全市固体废物摸底调查工作,组织专家技术团队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摸底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50余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并第一时间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6、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总体进展
自然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基础上,对“绿盾2019”专项行动进行部署,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8年底以后在自然保护区新增和规模扩大的工矿开发、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活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并且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推进时间节点,确保方案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开展2020年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广泛收集涉湿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湿地案件。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画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使公众积极成为湿地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景德镇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以及《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矿山开发专项整治等矿业权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景自然资字〔2020〕24号),进一步明确我市矿山开发整治工作2020年攻坚任务和行动安排。及时开展了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和清理,排查出的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出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4个。出台了《景德镇市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我市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全面完成。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系列活动,举办了以“爱鸟新时代,共建好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
7、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进展
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协调高新区和昌南新区有关部门建立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初期工作,截至目前景德镇三个园区都已经完成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已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园区基本实现涉水企业应纳尽纳,化工专业园区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都实施单管或明管收集。
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全市各县(市、区)查缺补漏,查看是否存在清单以外的化工类企业。2020年初,景德镇市化工类整改中企业17家,已完成整改17家。
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已完成全部四阶段任务,对辖区范围内已知规模以上企业均已进行过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共排查发现超标排放企业5家次,均已按要求对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均已按时完成。
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发布了《景德镇市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安排情况公告》,今年计划化解过剩产能10万吨,分别是乐平市同春煤矿,生产能力6万吨/年,乐平市锦宏煤业(原五一煤矿),生产能力4万吨/年。目前,乐平锦宏煤业(原五一煤矿)、同春煤矿已关闭到位。
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摸排“散乱污”企业情况。散乱污整治工作以排查《景德镇市疑似散乱污企业核查名单》为主,彻查名单内包含的疑似散乱污企业现场情况。根据排查出企业的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逐步开展了专项整治。昌江区以深入辖区内村庄及厂中厂为主,彻查辖区内所有散乱污企业及家庭式作坊等企业。浮梁县结合网格化管理督促乡镇对散乱污企业属地管理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42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拟关停取缔类企业13家(已关停取缔到位13家),拟整合搬迁类企业6家(已搬迁6家),拟升级改造类企业23家(已整改到位23家)。
8、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进展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数量56家(其中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数量49家),已全部已配备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62%。全面落实“三区”规划,在全面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已关停场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复养。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建设,指导我市浩然牧业、宏益牧业和沪乐生态养猪场成功创建2020年度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指导斌峰农业、金明生猪、浩然牧业、华鑫农业、逸兴农业申报实施江西省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目前项目已经通过评价验收。继续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继续以农村沼气项目为基础,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粮”、“牛-沼-草”等种养循环生态农业常规模式。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优化养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范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依法终止河湖水库网箱养殖承包合同,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规范湖库养殖,打击投肥行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日常巡查,各县区渔政部门开展打击河湖水库投肥养殖专项行动11次。加强对养殖企业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引导企业由处理养殖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向农业种植资源化利用方向转变。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建设。目前,我市设立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数量2个,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企业养殖规模1238亩,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广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市县渔政部门深入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层实地调研,进行健康养殖指导、赠送养殖技术资料,送科技下乡,宣传“鱼菜共生”、稻田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制定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农药减量2.45%,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5%,绿色防控覆盖率为35%,农药利用率为46%。预计化肥使用量约为32301吨,较上年减少约327吨,减幅1.1%。化肥利用率达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大力开展培训,举办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暨农药零增长行动系列培训10次,各县市区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培训数十场次。举办化肥减肥增效技术培训12期(乐平4期,浮梁6期,昌江2期),培训人员430余人次,参加科技下乡活动2次,累计完成施肥建议卡上墙23380份,开展施肥技术指导35次。疫情期间利用新媒体推送消息20余次,发放施肥建议年画挂历2000余份,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今年,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开展了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5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现已全部完成。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等3个涉农县均已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批复印发。同时,新农村建设村点基本做到雨污分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20年,新增名口、鸬鹚、农科园、共库等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寿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基础上,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投入使用。全市1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销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进程中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基础薄弱、治理任务艰巨等问题。环境质量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特别是农村地区,部分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资源约束趋紧、产业层次偏低、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凸显。
下一步,我们继续强化担当抓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仍在整改和新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