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编制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 提质增效,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第二节 谋划引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
第三节严守底线,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第四节 强化科研,提升固体废物技术支撑能力
第五节改革创新,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主体责任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第四节 加强实施评估
附件:景德镇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大项目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固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有效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五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稳步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日益重视。“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例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信息系统使用培训,有效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五全”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和规范化管理评估,推进固废法执法检查和小微收集试点工作。源头强化涉固体废物项目环评审批,初步建立了环评审批与固废管理联动机制。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意识显著增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利用。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7.2万吨。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合计占全市的99.6%以上。粉煤灰(SW02)、其他废物(SW99)、脱硫石膏(SW06)、污泥(SW07)和炉渣(SW03)五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均超过10万吨,合计占全市的96%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91%,主要采取建材方式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体系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市取得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总计8家(不包括医废单位),危险废物许可经营规模总计24.9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9万吨/年,处置能力5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能力0.9万吨/年。全市推动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提高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回收率,“十三五”期间全市布局废弃电池回收网点13个、集中转运站3个,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2020年废弃铅酸电池回收量近2700吨。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随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面临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双重压力,随着《固废法》的深入实施及配套制度的陆续出台,碳中和碳减排又提出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形势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尚未形成,排污许可、申报登记、信息公开等制度实施体系尚不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及委托运输、利用、处置主体核实制度尚未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尚未形成。不同种类固体废物缺乏专项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尚未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小微企业、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难题尚需进一步化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工业固体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和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飞灰填埋空间日益枯竭,潜在环境风险日益突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亟待拓展资源化利用路径。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7.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52万吨。“十四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仍将稳步增长,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
固体废物管理及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及技术研发力量匮乏,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创新技术、设备研发支撑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发需求。《固废法》修订实施及配套管理制度陆续出台,强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提出了排污许可审核把关、信息共享需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将持续开展,但目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领域体系机制、管理体系缺乏革新,重点领域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缺乏管理细则,工业固体废物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协同尚未形成合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固体废物精细化、信息化管理需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工业全面绿色转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及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现代化景德镇作出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布局、系统规划。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利用体系建设布局,推进形成多类固体废物协同互补的处理模式,促进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的固体废物为突破口,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源头减量、利用优先。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危害性降低,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研发,拓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路径。坚持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填埋量。
坚持底线思维、风险防控。始终坚持环境质量底线,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筑牢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强化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攻克关键技术、加强平台建设、促进技术集成、产业示范推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通过创新形成有利于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管理机制、市场体系。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体系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形成一批具备典型示范意义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模式。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表1 景德镇市“十四五”全市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主要指标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源头 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吨/万元GDP) |
0.28 |
逐步下降 |
预期性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GDP) |
0.02 |
逐步下降 |
预期性 | |
3 |
绿色工厂 |
4个 |
10个 |
预期性 | |
4 |
利用 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7.91% |
≥98% |
预期性 |
5 |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
95.8% |
96% |
预期性 | |
6 |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数量 |
0个 |
1个 |
预期性 | |
7 |
管理 水平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
— |
≥90% |
约束性 |
8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 |
≥95% |
约束性 |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提质增效,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及难以处理或处置利用的项目,严格项目准入。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审核,全面分析各类废物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处置利用方式,科学评价其环境影响,合理选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
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焦化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焦化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
鼓励开展绿色工厂建设。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分类创建绿色工厂。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原料,对各种物料严格分选、分别堆放,避免污染。优先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固体污染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
全面实施矿山绿色开采。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绿色矿山建设成效评估。鼓励矿山开采企业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源头减少废石、尾矿产生量,推进尾矿、矿山废石充填采空区、治理塌陷区。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废弃矿山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模式,支持废弃矿山与资源开发相结合开展矿山治理。
第二节 谋划引领,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石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中心建设,打造集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为一体,涵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拣、利用处置中心,发挥项目协同优势,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减容减量,鼓励污泥消化矿山修复和电厂掺烧利用。支持引导大型制瓷企业将生产中产生的碎瓷、碎煤渣、破碎瓦、废釉料等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破碎回炉进行综合利用。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以碳排放导向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完善。到2025年,省级以上的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推进综合利用企业升级改造及产业链延伸,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及风险防控水平。鼓励乐平市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实现工业废盐再生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水平,鼓励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作为危险废物本地就近处置的有益补充。
第三节严守底线,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贯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源头上规范产废单位的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建立排污许可证审批与固体废物管理联合审核机制,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复杂的产废单位开展现场审核。强化排污许可与固体废物相关管理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在排污许可和固体废物相关业务办理中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开展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切实落实排污许可核心管理制度地位。全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信息公开制度。
提升全过程环境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紧盯危险废物高风险领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试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技术帮扶和考核评估。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鼓励重点单位在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巩固“五全”体系成果,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日常监管。
末端严守无害化处置底线。严守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底线,以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为目标,保障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稳步发展。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及转运、预处理中心。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风险管控,全面摸排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总量。严格限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将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动态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和应急处置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设施应急状态管理流程,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委托核实制度,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将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危险废物危废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第四节 强化科研,提升固体废物技术支撑能力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攻关的内在动力。推进“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攻关项目,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基地平台。重点发展先进、节能、无污染的废瓷综合利用工艺,实现陶瓷废料100%的再利用。拓宽焚烧飞灰资源化路径,减少飞灰填埋量。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科技研发投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梯级利用向再生资源产品转换,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通过先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技术及设备引进、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攻关,建立一批示范性工程项目。
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江西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成果运用,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融合,强化从预警、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到执行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大数据智能监管应用,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决策水平。
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部门联动体系。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系统研究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问题。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探索制定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形成契合景德镇市特点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指南,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环节管理要点,明确受托方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核实要点,促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落实。
制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标准。契合市情加快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推动固体废物向产品转换。鼓励企业制定绿色制造、低碳生产相关产品标准,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加强地方重点标准实施评估工作。鼓励开展各类涉及工业固体废物产品绿色认证、低碳认证制度。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运营模式多样化。推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领域管家式服务,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提供从涵盖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履行到利用处置全程一站式服务。强化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生态恢复与资源化综合利用衔接,建立起与政府目标一致、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环保目标考核体系,将县、区政府固体废物监管责任纳入污染防治责任书,细化约束性考核指标,严格实施考核。建立固体废物、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
坚持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投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继续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优惠政策。鼓励绿色信贷,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信贷业务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实现对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
第三节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污染防治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多途径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强化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队伍素质能力。依托条件较好的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建设培训实习基地。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队伍建设,为解决固体废物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对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任务落实。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规模 |
项目 性质 |
资金来源 |
投资额 |
1 |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
乐平市 |
危废焚烧3万吨/年,预留3万吨/年第二条线,填埋4万吨/年 |
新建 |
企业自筹 |
20.56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