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印发了《景德镇市2026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同时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分级负责评估机制,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通过评估核实其他相关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三、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分级评估责任。建立市级、县级分级负责的评估机制,市级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辖区内部分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开展评估;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实施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层层落实、全面覆盖。
二是聚焦重点评估对象。优先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产废单位、拥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等列为评估重点,同时涵盖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并抽取一定数量的其他产废单位,精准锁定高风险主体与关键环节。
三是规范评估实施流程。市级、县级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等相关标准开展评估,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做好人员配合与政策指导,提升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四是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并将评估结果通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针对企业,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适当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要求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执法部门。
四、组织实施
从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2026年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关键词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防控
六、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咨询单位: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798-8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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