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效能建设,竭尽全力促进经济发展进步。一是做好服务,把好关口。做好服务,就是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继续实行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为实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把好关口,就是对“两高一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控制其过快增长。二是大力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的落实。全面实现在服务原则、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上“四个提速”。
(二)加强污染减排力度,打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收尾攻坚战。2010年为管理减排年,要确保市、县两级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COD排放量控制在2.17万吨以内;减少部分无脱硫设施机组的发电,以确保SO2排放量控制在4.01万吨以内,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一是持续推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对城市污水厂稳定运行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进行动态跟踪,定期督促;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落实“以新代老”、“以大代小”、“增产不增污”的要求;抓好重点污染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脱硫设施运行的监控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最大减排效能。二是严格控制新增量。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制度,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环境容量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是落实好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的环境信息通报制度,限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严重企业贷款,促进减排。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一是继续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集中开展对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把电力、焦化、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控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环境安全。二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主要是对江河源头及其干流沿线一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进行清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在市、县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监管,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同时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
(四)加强生态示范创建,推进生态保护建设。一是以分类指导、模式各样的原则,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以及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今年,积极推动浮梁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推动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乐平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6个。同时,加大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力度。二是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结合农村清洁工程,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申报国家“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项目,在农村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主的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和农村“脏、乱、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