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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6:22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始终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守住环保底线,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优化资源环境配置,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严控“两高一低”项目。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个,涉及项目总投资12.1亿元。对1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予以劝退。

2.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加大环评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从业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对环评文件质量存在问题、环评单位存在信用问题的,及时进行通报。

3.优化项目服务保障。对重点项目提前对接,设立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开展“民企面对面”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诉求及困难,对其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上半年共核发1张排污许可证,变更1张排污许可证。

(二)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景德镇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以及《景德镇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十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了工作路径。

1.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特点,重点开展了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1-6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列全省第二;PM10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列全省第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3.4%,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6%(主要由于5月份O3的区域性污染),排名全省第四。

2.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2019年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源头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推动水域、陆域共同发力,通过加强水质断面监测、强化工业园区监管、开展南河综合治理及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措施,推动水质全面改善。1-6月,我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各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3.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共排查出29个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8个无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大排查,建立涉危险废物单位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督查调研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督促江西化工废盐和高浓度废硫酸作为副产品销售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全面梳理全市化工行业废盐、废液固体废物属性,建立全市化工行业废盐、废液固体废物清单。

(三)保障环境安全,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零容忍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日常执法监察。认真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回头看”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清磷行动2019”专项排查、禽养殖专项治理督查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月,市生态环境局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共检查企业243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19家次,一般污染源124家次;未纳入双随机企业共检查688家。全市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总数33起;处罚金额273.43万元,到位226.8万元;另外,查封扣押6起;限产停产5起;移送拘留4起,环境污染犯罪1起。

2.责任化维稳。聚焦社会关注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对每件信访落实专人负责,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2016年交办的36件信访件已基本解决;2018年“回头看”交办的46件信访件大部分已解决,1件正在解决中;省环保督察交办的42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119件,均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90%以上。

3.强化应急管理。完成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妥善处置富祥药业厂房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件,消防废水全部进入应急池,无废水外排,未造成水体污染,对周边大气布点取样监测,符合要求,未造成环境污染。针对乐平市众埠镇水源地取水中断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取样监测频次,密切关注饮用水水质安全。涉嫌倾倒污染源污染饮用水源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四)夯实环保基础,稳步推进能力队伍建设

1.构建环境管理新体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主任”,并成立了由各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10个专业委员会。3月25日召开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等六项制度》等文件。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管理新体制逐渐形成。

2.推进“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与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投入运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稳步推进。启动景德镇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和温室气体清单和制定碳排放峰值路线图规划工作。完善企业一厂一档基础数据库,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实效,着力提升环保信息化管理整体水平。

3.推进环保体制改革。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根据三定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设定行政编制24名(工勤1名)、增加8名;内设科室9个、增加4个;局领导职数:一正三副,科级领导职数12个、增加4个。制定《景德镇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编制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先整合后上收的原则,落实职能和人员转隶。目前,浮梁县环保局由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4个县(市、区)增加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12名。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景德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4.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反“四风”,常态监督,从严管理,保持环保铁军的先进性和忠诚度。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就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等多次赴先进地区学习调研,邀请专家授课,举办了两期环境执法干部培训,共计210人余次参加培训。敢于牵头抓总,善于组织协调,用好环保法律法规这把利剑和生态环境委员会这个平台,把任务分解出去,把责任落实下去。

(五)强化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1.全面普法“讲”环保。举办了党政领导干部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主和企业员工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环保重视程度,提升企业环保法律责任意识,并通过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警示企业积极守法,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

2.宣教活动“实践”环保。抓住“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进农村活动,通过组织市民在签名墙上签名、发放生态环保宣传册、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和展板、开展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生活理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继续做好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两个强化”。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保障。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角”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能力、凝聚合力。加快推进“智慧环保”项目,不断提升环保工作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实现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强化生态建设引领。充分发挥生态创建典型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组织编制《景德镇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的发展动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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