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邀请了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业务工作融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理论学习的形式,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导读物,开展交流研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工作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为主体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对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等进行调度和协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执法监管、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
(三)加强矛盾化解与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对接沟通,化解矛盾。202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5起,3起当事人主动终止行政复议,1起经过协调形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2025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聘请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作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充实法治力量,辅助开展法制审核,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
规范涉企检查执法,制定了《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杜绝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
(四)强化能力建设与专项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举办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培训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以省生态环境厅的执法大练兵、应急比武等工作为抓手,开展案件互评互学活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开展了“利剑行动”、“清废行动”等一系列网格化专项执法行动,紧盯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加强移动源监管力度,全市共检查重型柴油货车1206辆,发现问题重型车105辆,检查、核查机动车检测机构64家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帮扶。排查园区数量8个次,发现隐患109个,完成整改103个,立案查处2家,有效防范了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开展涉铊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排查企业606家,排查率100%。2025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连续多年获省级A级评定。
2025年度,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重典治污,着力提升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起。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扩大普法教育受众面。开展“无废开放日”活动,邀请景德镇学院学生参观废瓷利用典型企业,近距离学习观察固体废物处理全流程。举办202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美丽中国我先行”宣传活动,除了传统宣传方式,同时组织了环保设施线上、线下开放活动,让广大市民朋友了解我市水质监测站、垃圾焚烧发电、景德镇市发电厂、污水处理等设施,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全民共同参与环保。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利用局官网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参加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举行了新任职科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现有音像记录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性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学习,进一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重要论述,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落实行政处罚决定的规范、及时、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补齐音像记录短板,加大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标准严要求开展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守护景德镇的绿水青山。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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