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5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江西省环保厅首页政务公开里公告,可根据对应的审批时间查到),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6866453(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330077)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万安裕维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PCB多层电路板生产线项目 |
2018-11-05 |
赣环评字(2018)113号 |
2 |
年再生利用12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有机溶剂油项目 |
2018-11-14 |
赣环评字(2018)114号 |
3 |
废锂电池正极材料氧化钴回收项目 |
2018-11-14 |
赣环评字(2018)115号 |
4 |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21万t/a再生铅及配套生产线项目 |
2018-11-15 |
赣环评字〔2018〕116号 |
5 |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
2018-11-15 |
赣环评字(2018)117号 |
信息来源: 环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