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提质扩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公告

来源: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12 17:10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景德镇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提质扩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798-8338683

邮    编:333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梧桐大道66号景德镇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