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告公示

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15:13 访问量:

2023年6月1日起,《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2023)》正式实施,第一部分通用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违法行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可以向实施处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公开道歉承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受理违法行为人的公开道歉承诺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人可以要求其在全省主流媒体或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环保守法承诺。违法行为人在指定媒体或平台公开道歉、作出环保守法承诺后,生态环境部门可以按原定罚款的50%从轻处罚,但减少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

本公众号将持续对作出道歉承诺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公开展示,敬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并请各企业引以为鉴。

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