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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承诚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吨水稳拌合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

来源: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15:42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西承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稳拌合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798-6703808

邮    编:333300

通讯地址:乐平市观音泉路41号

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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