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欧邦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年产100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1500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8-8259756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昌南发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楼230室(昌南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3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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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景德镇市邑山智造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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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唐英大道原广隆陶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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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欧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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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景德镇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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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广隆陶瓷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利用租赁厂房及新建1栋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多晶莫来石纤维1000t/a、多晶莫来石制品1500t/a。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无食宿,2班制工作,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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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燃烧废气、投料粉尘、氯化氢。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收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工艺将采用新型的工艺技术创新,在工艺废气(氯化氢气体)先经降膜吸收塔处理,吸收氯化氢形成稀酸溶液,后进入两级喷淋塔,在喷淋塔投加铝屑与稀盐酸进行反应产生的氯化铝溶液返回生产循环利用,最终产生的水蒸气、氢气和少量未反应的氯化氢气体排放(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产生的氯化铝溶液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本项目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气筒设置15m;氯化氢废气排气筒高度参照《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排放氯化氢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项目排气筒设置为25m可行。 (2)废水 项目部分生产废水(压滤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进行处理,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最终进入西河。 (3)固废 项目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对于一般固废本项目在厂房建设1座20m2一般固废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对于危废固废设置危废暂存间(5m2),满足安全设计要求,具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功能。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车间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由预测结果可知,经过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远离厂界布置设备后,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杭瑞高速、唐英大道一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要求。 (5)其他 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的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分区防渗。做好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和火灾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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