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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5:00 访问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江西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督察整改担当不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不足。

整改目标:统筹谋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整改成效:

1.已建成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并投运。

2.印发《景德镇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督查方案》,每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并要求限时整改。

二、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园区集中供热推进缓慢。《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

整改目标:按规定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整改成效:

园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淘汰完成。

三、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水环境统筹治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有所改善。

整改成效:

已派专人实时盯控南河河口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数据,对断面超标情况进行了提前预警。

四、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工业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多发。景德镇市对企业执法监管存在弱化现象,工业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

对有问题企业已开展调查。

五、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赣州市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2021年以来新建设施违法采矿5万余吨,至今未通过环评审批;采矿区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大量淋溶水积存在采矿坑内,废石废渣等露天堆放,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整改目标:推动信访件分类办理,逐级把关销号落实。

整改成效:

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分地域分领域交办给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逐级把关销号工作。

六、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土壤污染隐患不容忽视。2024年3月暗查发现,宜春市晶昊盐化公司岩盐矿采区外,卤水输送管周边存在大面积黄色泄漏积水,旁边立有“泄漏区”“重度区”等标识。

整改目标:切实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整改成效:

生态、自规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在其用地前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严防“毒土地”开发利用事件的发生。已建立重点建设用地供地台账,梳理未调查先供地地块情况。

七、2024年鄱阳湖总磷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够,总磷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监测预警、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环境应急装备、物资配备不到位。

整改目标:总磷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监测预警、执法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整改成效:

1.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已进行招标。

2.按照省厅三年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已完成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市本级重点污染源动态管控建设项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和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26日起至9月8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0798-8526285。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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