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中心日常公务、环境监测外勤及外出公务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公务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比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 服务期限:2026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3. 服务范围:景德镇市区、浮梁县、乐平市、南昌市等公务出行路线
4. 租赁车型:五座小轿车、皮卡车
5. 预算控制:本项目年度总费用控制在10000元(壹万元整)以内。
6、结算方式:以月为结算周期,每次结算依据以单次租赁车辆总公里数/天进行结算,预算总费用不突破预算控制价。
7、评审:本次询比价采取最低报价为中标定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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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报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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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线路 |
5座小轿车(配驾驶员) |
皮卡(配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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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区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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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乡镇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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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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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区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过路费+住宿费) |
价格/天(车+驾驶员+油+过路费+住宿费) |
备注:报价含租车费、加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及资料要求
参与报价单位须具备合法合规的汽车租赁经营资质,投标时须一并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车辆服务相关内容等)
2. 加盖公章的正式项目报价单(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总价等);
三、报价递交要求
1. 所有材料需统一整理齐全,装入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处加盖骑缝密封章;
2. 封面注明:公务用车租赁报价材料、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 递交方式:邮寄送达
4. 邮寄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大道847号,收件人:王水军,联系电话0798-8220159
5. 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8:00前(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须根据我中心公务需求,随时提供五座小轿车、皮卡车租赁服务,保障日常外勤监测、公务出差用车;
2. 租赁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有效,干净整洁,能满足公务出行安全、规范要求;
3. 服务周期内车辆出现故障需及时更换备用车辆,不得影响正常公务工作开展;
4. 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车辆损坏等全部责任由租赁服务单位承担。
五、评审方式
我中心将成立询价评审小组,对按时送达、资料齐全、密封规范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统一评审,在预算范围内择低确定最终服务单位。
六、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所有投标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3. 未尽事宜由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景德镇分中心)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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