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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发布时间:2025-02-13 15:58 访问量: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2.办事指南编码

11360200MB1863705E3000116119003

3. 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4.设定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5.实施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6.监管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6).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7).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7.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8.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9.实施主体: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市级/隶属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5.受理层级:市级/隶属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7.初审层级:

18.责任处(科)室 :土壤生态环境科

19.权限划分

市级

20.行使内容:法定行使内容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 接受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具有医疗废物的有效经营许可证;

2. 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

3. 运输单位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船舶营业运输证》。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3).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4). (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5). (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6). (第二十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该按照《船舶营业运输证》标定的载客定额、载货定额和经营范围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不得超载……

3.受理条件

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8.许可证件名称:

9.改革方式:1

10.具体改革举措

1.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废物经水路和陆路运输监管,严格经水路和陆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环境保护措施。2.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严格依法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审批申请材料;并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关于危险废物水路运输要求。2.强化许可服务。提供咨询联系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强化信息化服务。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4.推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落实《“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求,指导医疗废物转移相关单位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 《医疗废物经水路运输申请表》:

(2).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

(3). 委托水路运输合同或协议(含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需转移的医疗废物清单,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括转移医疗废物的包装、运输方式及路线,突发事故的救援措施、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和工艺流程内容):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九条):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应当依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十条):移出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医疗废物经水路运输申请表》

(2)材料类型:无

(3)材料形式:无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2、

(1)申请材料名称: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

(2)材料类型:无

(3)材料形式:无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3、

(1)申请材料名称:委托水路运输合同或协议(含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材料类型:无

(3)材料形式:无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

(1)申请材料名称:需转移的医疗废物清单,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括转移医疗废物的包装、运输方式及路线,突发事故的救援措施、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和工艺流程内容)

(2)材料类型:无

(3)材料形式:无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1)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申请报告;(2)必须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理由和运输计划;(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5.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信函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7.接收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区通用综合21、22号窗口 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8.提交方式:景德镇市政务服务网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

2.

3.

4.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3.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0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3.是否允许减免: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其他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

2.通办业务模式: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

4.是否是35号文中的跨省通办事项: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

9.网上办理深度:

10.网办地址: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23.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区通用综合21、22号窗口 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4.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18979892112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   监督投诉电话:0798-8528037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34.所属业务分类:就业创业

35.业务办理系统:/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18979892112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

41.问题、解答

问题:都可以申请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吗?

解答:不可以,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方能向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预约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

(4)办理岗位 :

(5)联系电话 :

(6)办理内容:预约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申请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

(4)办理岗位 :

(5)联系电话 :

(6)办理内容:申请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

(4)办理岗位 :

(5)联系电话 :

(6)办理内容:受理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4、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

(4)办理岗位 :

(5)联系电话 :

(6)办理内容:审核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5、

(1)环节名称:审批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

(4)办理岗位 :

(5)联系电话 :

(6)办理内容:审批

(7)办理进程查询 :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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