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环保专栏 > 环保常识

答疑解惑 | 电捕焦油器冲洗液,属于危废吗?

发布时间:2025-03-19 11:41 访问量:

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过程中,废气治理采用电捕焦油器 高压静电除雾 活性炭吸附一体化设备,其中电捕焦油器冲洗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废代码属于哪一类?

经研究,“沥青拌合站废气治理采用的电捕焦油器冲洗液”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对照名录中已有废物代码进行归类;无法按已有废物代码归类的,应当确定其所属废物类别,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