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由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主办,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中心、天新药业协办的“法典护航绿水青山·企业践行绿色担当”专题宣传活动,在天新药业举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出席参加,园区企业代表、环保义务监督员及媒体记者等150余人参加。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片及天新药业绿色发展宣传片。天新药业负责人分享了企业累计投入超6亿元建设环保设施、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实践经验。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汪任飞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以法典施行为契机,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我会环保”转变。

启动仪式后,市人民法院法官彭梦琳围绕法典“五编”内容,结合企业环保义务变化、违法成本提升等重点内容做通俗解读,现场发放宣传册200余份。随后,全体参会人员在“依法治污·绿色发展”承诺墙签名,并实地观摩天新药业企业展厅、污水处理站、危废焚烧中心,零距离感受绿色制造实景。

本次活动将普法宣讲与实地观摩相结合,让“纸上的法典”变成可感可知的实践样本,为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法典化”开局营造了浓厚氛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引导企业以法治力量守护乐平绿水青山。


赣公网安备 36020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