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4-14 13:57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进景德镇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快落实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各派出机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分管领导、局相关科室以及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贻兰主持。

会议传达了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任务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见效。会议通报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具体案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会议强调,一是本系统依托现有工作基础,统筹推进,深挖案源、压实责任,开展案例实践;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落实谁的领域谁负责的原则;三是对于清单上的线索案件要启动后继续推动,五月底之前要梳理完清单上的案件;四是规范办案程序, 重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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