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年度总结会召开。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李军指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要深刻理解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制度构建、强化案件办理、强化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李军强调,2021年工作成绩斐然,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05件,赔偿金额高达15487万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经验并迎接好考核工作,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全力抓好落实。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新局面、新作为、新成效,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听取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总体进展、亮点工作和明年工作计划,总结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