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根据《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景德镇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景办发〔2019〕1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自愿报名、相关单位推荐和初步审核,拟将以下专家纳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名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如对本次拟入选专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我局同时征集第二批专家名单,请鉴定评估专家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到联系人邮箱,申报材料相关的要求请参考以下链接:http://hb.jdz.gov.cn/zwzx/zxhd/sthjshpcgzzl/t837796.shtml 。
联系人:刘丽芝 联系电话:8528037,电子邮箱:50478154@qq.com
附件: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第一批)拟入选名单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