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1 15:01 访问量:

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4月7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童茜炜主持会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规与执法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并传达了全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以及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会议通报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各派出机构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派出机构要积极和成员单位沟通,建章立制,统筹协调,做好对接,完善联动机制。二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要坚持定期组织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加强线索跟踪督办。三要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要努力拓宽案源渠道、及时与其他成员单位互通信息,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案件线索需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索赔。要在大案、典型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四要加强学习和培训。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日常会议,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研究和案例分析。各派出机构要加强本辖区典型案例宣传,增强影响力,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赔偿义务人自主修复的责任意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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