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7 11:24 访问量:

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3月23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召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徐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皓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就本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汇报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推进。

会议要求,要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完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线索排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要“管得严”“打得准”,要对标工作要求形成规范化的材料,制定工作目标,办要案,办有影响的案,在重点案件、典型案件办理上要有新突破。要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推动以案说法、以案促治,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赔偿义务人自主修复的责任意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市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等分管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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