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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1-06-23 09:26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近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方案》要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建设,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紧盯企业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为,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惩戒,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水平。

《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一是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出现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移交问题线索至纪检监察部门。二是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对接和交换,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严格落实“双公示”要求。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四是督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五是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公开,鼓励企业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做好环评信息公开。依法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实行环评文件受理、拟审批、审批的全过程公开,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七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管理。以环评文件质量为核心,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坚决打击环评文件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环评市场秩序,确保环评制度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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