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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23 09:08 访问量:

今年,景德镇市出台了《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主要围绕陶瓷、航空、汽车和旅游产业等产业,规划组织园区发展升级、重点产业提升、企业梯次培育、创新创业引领等行动,谋划实施“三个千亿”工程,提出建设高新区一个千亿园区,重点打造陶瓷、精细化工和医药等千亿产业,力争工业经济总量突破3000亿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作为,持续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研究出台了《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具体措施》,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景德镇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最大限度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建立初审预办制,实行容缺受理制,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对已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制造项目,实行环评豁免。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45个,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1个。

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全市共梳理154家符合条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536家次。按照城市区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六个县区执法大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数6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上半年,全市共对27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金额为681.3万元,查封扣押企业8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

加大服务帮扶力度。积极服务园区调区扩区,主动协调配合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对“5020”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帮助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新上污染治理项目优先纳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切实推动企业治污能力有效提升。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5次,累计接待企业27家,接待人数32人,现场受理问题事项34个,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数34个,收集意见3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和困难,积极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共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接待日4次,累计接待群众15批、23人次,受理事项15件,办结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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