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开展了第三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按照《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管理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要求,对2023年4月-2023年6月的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编制质量和编制规范性复核,2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存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规定,对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 的安徽康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九环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及李伟东等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处理,记入其诚 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