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市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景府发〔2020〕8号),按照《景德镇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各管控单元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框架下,牵头制定并发布实施”的规定。现将《景德镇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在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框架下(详见景府发〔2020〕8号文),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景德镇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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